(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a. 较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b. 较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c. 较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企业认定流程 (一)企业申请 企业对照本办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在“**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申请时提交下列材料: 1. **企业认定申请书; 2. 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3. 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4. 企业**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文件、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5.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6. 经具有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 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二)*评审 认定机构应在符合评审要求的*中,随机抽取组成*组。*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三)审查认定 认定机构结合*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审查,提出认定意见并报**小组办公室。认定企业由**小组办公室在“**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备案,并在“**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告,由认定机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企业证书”;有异议的,由认定机构进行核实处理。 *十三条 企业获得**企业资格后,应每年5月底前在“**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四)公示及颁发证书经认定的**企业,在“**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示15个工作日。公示有异议的,由认定机构对有关问题进行查实处理,属实的应取消**企业资格;公示无异议的,填写**企业认定机构审批备案汇总表,报**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在“**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认定结果,并由认定机构颁发“**企业证书”(加盖科技、财政、税务部门公章)。 (五)**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 选择合适的代理机构办理。山东恒标知识产权咨询有限公司,专业提供商标注册、ISO、CE认证、**企业认证、双软认证、版权著作权登记、资产评估、信用评级,诚信示范单位,工商代理注册等知识产权业务的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备案批准代理机构。 山东恒标具有多名实战经验丰富的知识产权顾问,培养了具有很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的项目经理团队,恒标始终如一地坚持高质量、高效率、高信誉的企业服务宗旨。